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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開始前,帶大家簡單溫習一下加拿大移民需知詞匯:
移民監:一種形象的比喻。指為了保留某一國家的移民身份或者是申請入籍而不得不在該國居住一些時間。我們目前在做的國家很多都有移民監要求,時間長短不同,有7天的,有2年的。
加拿大的移民監:要在5年中累積居住滿730天,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五年累計住兩年。(具體分析見下文)
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即獲得了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可以享受幾乎等同于加拿大公民的所有福利待遇、(但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不能通行加拿大免簽的國家)。 通常我們也會說成,拿到了加拿大永居、加拿大PR,或者拿到了楓葉卡,或者說拿到了加拿大綠卡。
楓葉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證明文件之一,相當于美國的綠卡。加拿大客戶移民成功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首次登陸,在登陸時候的機場辦理首張楓葉卡。楓葉卡有效期一般都是5年,到期前9個月可以申請更新。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會籠統以為加拿大的移民監是5年住滿2年就可維持自己的永居身份。卻不知這個2年究竟怎么住也是有大學問,輕則拖慢續簽進度,重則會丟掉來之不易的永居身份!這可不是危言聳聽哦。
接下來小編通過兩個案例,告訴大家移民監的真實要求。
案例一:
申請人2013年7月正式獲得永居身份,楓葉卡到期日2018年12月。
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段為:
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 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 (已滿730天)
申請人于2019年2月自主遞交續簽楓葉卡申請,結果被移民局告知居住時間不足,申請被駁回。幸運的是沒有直接拒簽,但要繼續居住,直到滿足天數后再申請。這期間沒有有效楓葉卡,無法自由進出加拿大,回國要辦的事情都耽誤了。
申請人在拿到永居后的5年 ,明明已住滿730天,為什么移民局會說沒住滿呢?
注意:5年時間的計算方法之一,是遞交續簽申請前往前倒推5年,有2年的居住。
申請人是2019年2月申請的,那么倒推的五年時間段就是:2014.2-2019.2 所以在2013年住的半年時間不能計算!

案例二:
申請人2010年獲得永居身份,居住時間2010年~2011年,第一次卡片到期時順利換到卡片,但之后沒有再居住。2019年再次登陸加拿大時,在海關被拒絕入境,且取消了永居身份,這種情況基本無上訴成功可能!
也就是說,無論是入境海關,還是申請人自己提出續簽時候,都可以作為一個截點,從這個截點往前推5年,都應該滿足2年的居住。
移民監真的不是一句話說明白的,加拿大移民身份是寶貴來之不易的,為了自己的身份著想,提前做好續簽規劃,規避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