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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衛生部于今天宣布,加拿大最新的安全食品條例(SFCR)于今天生效。
加拿大安全食品法規于1月15日生效,旨在確保“雜貨架上的無論加拿大本土還是國外生產的食品可以安全食用”,大力強調食品的安全性。
根據最新的SFCR,進口或準備出口食品或跨省或地區的食品企業必須持有許可證。
食品企業“需要為其產品安全做好準備。”

目前,法規的一些要求立即生效,而其他要求將在未來12-30個月內逐步實施,具體取決于食品、活動類型和業務規模。
衛生部鼓勵企業主咨詢加拿大食品檢驗局:
https://na1se.voxco.com/SE/93/SFCR_licence/?&lang=en關于行業許可的具體時間表。
當局將分三個階段實施許可證,概述如下:
2019年1月15日第1期:商業銷售的肉類,魚類,蛋類,新鮮水果和蔬菜,加工水果和蔬菜,乳制品,楓葉糖漿和蜂蜜的進口需要獲得當局的許可證;
第二階段,即2020年1月15日:除非另有豁免,否則進口肉類,魚類,蛋類,新鮮水果和蔬菜,加工水果和蔬菜,乳制品,和蜂蜜需要獲得當局許可后,才能進行商業銷售。
2020年7月15日第3階段:所有商業和飲料進口均須申請執照許可。
不過,SCFR將以下類別的食物豁免申請許可證:
作為移民個人財物的一部分而進口的食品;
作為供運輸工具上的船員或乘客使用的食物;
作為研究、分析、展覽少于100公斤或更少的食物;
不是進行商業銷售的食品等等。
具體信息請瀏覽官網:
Safe Food for Canadians Regulations:
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SOR-2018-108/index.html
加拿大食品優良品質來自于加拿大深感自豪的兩項珍貴資源 — 大自然和人。
加拿大政府以嚴格標準檢視加拿大廠商所生產的食品,檢測食品中的殘馀物是否符合國際標準。
加拿大食品檢驗局與加拿大衛生署(Health Canada)、省政府的相關機構以及食品業緊密合作執行食品安全的緊急應變系統。

此次的新法規,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FIA)表示,加拿大的食品安全重點將轉向預防食源性疾病方面,通過更嚴格的風險管理和加強可追溯性來重點預防食源性疾病。
新食品安全法規統一并取代了加拿大14部食品相關法規,減少了企業不必要的行政負擔,并有助于維持和增長加拿大農業食品和農業部門的市場準入。
新法規要求進口食品或者需要在省或邊境出口食品的企業獲得相關許可證以及概述應對食品安全潛在風險步驟的預防性控制措施。

大多數企業還必須保持追溯記錄,以便能夠更快地將不安全或受污染的食品撤出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