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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高鐵“霸座男”事件仍然在發酵。

由中年男子在高鐵上霸占年輕女孩座位曝光,到男子迫于輿論道歉,再到男子的“黒史” 被扒:除了身份資料,論文涉嫌抄襲,偽造租房契約都被翻了出來。強大的網民把該男子推上了輿論浪口。
事件曝光后,輿論一邊倒的指責男子“高學歷、低素質”,各路“英雄好漢”噴到他體無完膚……這些情節似乎很熟悉?

是的,高鐵上的鬧劇太多了:安徽女老師為了一家三口順利上車,以“力拔山兮氣蓋世”之力硬擋高鐵車門;遼寧女子高鐵“高音直播”受阻,狂飆日語怒懟乘警……
每每看到這些既奇葩,又可恨的行為,遠在溫哥華的小編也不禁義憤填膺,哀嘆世事無奇不有,世人無“惡”不作。
同時,小編也會陷入思考:“為什么這些事屢現不止?”,“要是這些事發生在加拿大會怎么樣?”
就拿這次“霸座男”來說吧,小編在嚴重質疑這位博士在“搏死”之余,將事件“代入”了加拿大。假如“霸座男”來到了加拿大,會怎樣?

首先,加拿大社會不會間接“鼓勵”男士的行為!
為什么他敢占一個小姑娘的座位?是因為她弱小,容易受欺負?不是的,是社會間接“鼓勵”了男士的行為。
這話怎么說?
小編記得,有人這樣形容:
社會有兩種,一種是文明社會,另一種叢林社會。
文明社會是建立在人的社會屬性基礎上的,其核心是契約精神和規則意識。在文明社會里,規則是第一位的,違背規則的人就會被懲罰。
而叢林社會是建立在人的動物屬性基礎上的,其核心是以自我為中心和弱肉強食。規則?對不起,是其次的,個人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在這樣的社會里,人們更關心你強不強大,而不是關心你做的對不對。強大就是對的,弱小就是錯的。
所以,這就不難理解男子敢占小姑娘的座位了。
因為沒有人真的看重規則。當有人破壞規則時,人們首先想到的不是站出來制止,而是想這和自己有什么關系?所以,他做的再離譜,人們心里再鄙視他,表面上也會保持沉默。
更重要的,當他胡作非為的時候,居然發現那些負責維護規則的人也不會把他怎樣。
他第一次鬧時,人們或許會讓他保持安靜;他第二次鬧時,人們或會嚴厲地警告他;但當他不收斂繼續鬧下去時,人們就會默認和妥協。
人們不會為了一個虛無的規則和他糾纏下去,而是給予他想要的,好讓他這個麻煩閉嘴。
在有些人眼里,規則不重要,問題也不重要,看不見問題最重要。

詩人波普說過:秩序乃天國第一律。
但你們有沒有想過,假如天國沒有秩序呢?
很簡單,天國會變成地獄。怎么才能避免這里變成地獄呢?
有兩個選擇:
選擇一:付出很大努力,維護規則和秩序。
選擇二:不做任何努力,不必維護規則和秩序,只要禁止大家稱之為地獄就可以了。
按這事件來看,人們已經選擇了第二種,所以,才有了后來的越演越烈。
那么,在文明社會里,假如這個人違背了規則,會怎樣?
咱們就以加拿大的公交車為例吧。
加拿大的公交車當然不存在什么“對號入座”了,一般座位就是先到先坐。之所以強調“一般座位”,是因為車的前半部分設有默認的“老人座”、嬰兒車座,還有專門配備固定殘疾車的設備。
顧名思義,默認,就是指沒有哪條法律法規明確的,是人們潛意識執行的。在加拿大的公交車上,大家都形成了共識,也形成了規矩:樂于給老人、嬰兒車、殘疾車讓座。
當然,現在討論的重點不是讓座,而是發生不遵守“規則”的現象后,文明社會里的大眾是怎樣的表現的。比如說,不給殘疾人車讓座?
一名殘疾人開著殘疾車上車了,只見一流浪漢打扮的魁梧男士正坐在殘疾車固定設備的座位上。按規矩,男士應該馬上讓座。然而,他仍穩如泰山般坐著。
這時,旁邊一位老人開口了,“殘疾車來了,請讓座”。
男士不吱聲。
另一位乘客又開口了。
男士好像變得不耐煩了,爆了一句“WTF”。
這時,車里變得“熱鬧”起來了,眾人紛紛指責該男子,甚至有一名彪形大漢沖上前要拉男士起來了。司機也把車停穩,走下來呵斥男士讓座,并稱如果男士不讓座,就堅決不開車。
面對眾人的訓斥,男士終于灰溜溜的走到車身后去了。
很明顯,如果不是“眾口一詞”,該男士恐怕會繼續穩如泰山般坐著?規則?也就成虛設了吧?
如果叢林社會的大眾能有此反應,那么,它離文明社會不遠了。
其次, 加拿大執法人員不會“助長”男士的氣焰!
既然說到了規則,就不能不說濟南鐵路局、女列車長以及乘警這些規則的真正“維護者”了。
首先,女列車長和乘警,你們這是哪門子的規則“維護者”?怎么那么“溫柔”處理?不懂法規?還是想“以德服人”?要不怕被指責“暴力執法”?
如果說女列車長和乘警的處理方式還情有可原的話,作為央企,濟南鐵路局所謂的“處理結果”就讓人啞然失笑了。
事件發生后不久,濟南鐵路局方面回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于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布。并稱,列車工作人員在處理該事件過程中的言行和應對方式得當,盡到應盡職責。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
什么情況?當每一次社會公德被無情踐踏的時候,我們都希望有關職能部門都能站出來為我們主持公道和正義!結果我們等來的卻是——“霸座”不構成違法行為?那么有文化的地痞、流氓、無賴在笑傲江湖,社會的正義在痛哭流涕?
小編不懂,特意查了《治安條例》,第23條規定:“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若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后來濟南公安部門對該男子執行了本條例)
假如以“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于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這樣的定論會導致什么嚴重后果呢?
好,有樣學樣!有座票和無座票是同樣的價格,我為何不能裝病霸座呢?而且,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那么將有多少個“座霸”出現?整個中國鐵路對號入座的文明游戲規則會不會被徹底打亂?!
所以,根據這條規定,男子是否違反法規了?!
小編可以跟你說,在加拿大,憑著男子的一句“我站不起來”,我大可以打“911”,叫來警車、消防車以及救護車,把你拉到醫院檢查,不從?執法者們會很禮貌的勸規你,若屢勸不聽的話,好吧,讓你見識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執法人員!讓你見識一下什么叫真正的依法辦事!
當然,“天價”的費用將等著你,讓你長長記性,看你以后還敢不敢?!
很希望,小編是“以偏概全”了。
小編的內心,是多么的希望祖國人民都敢于、樂于用“規則”來“武裝”自己,來制約不守規則的亂象,減少這樣讓人心痛、失望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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