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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楓葉卡過期了,永居身份到底還在不在?這是小編我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很多人把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其實不然。首先說一下加拿大楓葉卡和永久居民身份的區別:
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會收到一張移民紙(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這張紙證明了移民永久居住的權利,是永久有效的文件,它是醬紫滴的——
而楓葉卡是永久居民每次出入境時用來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有效期為5年,每5年一續簽。它是長這樣的—— 如果永久居民不離開加拿大境內,其實也無需辦理楓葉卡。即便有楓葉卡,楓葉卡過期了,也不會對永久居民的身份產生影響。但是如果有出入境計劃,就不得不出示楓葉卡了。換發楓葉卡的條件是:在遞交續簽申請的時候,往前推的五年時間里面在加拿大累計住滿兩年。 問:如果沒有在加拿大居住,楓葉卡過期,怎么辦? 如果說楓葉卡過期了,人居住在海外的話,需要向加拿大駐海外的簽證中心申請永久居民旅行簽證,返回加拿大之后再續簽楓葉卡。但是如果在申請該旅行簽證過程中被移民官發現申請人未能滿足移民監的要求,移民官是有權利要求該申請人先取消楓葉卡,后才給其發放訪問簽證的。一旦楓葉卡被正式取消,意味著其永久居民身份也將會喪失。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請人若認為移民官的決定不合理,可以提出上訴。 至于有人在申請返加旅行簽證的時候想隱瞞過往曾經有楓葉卡的事實,這種做法小編認為是非常不可取的。因為任何人在任何地點曾經申請過不論什么類型的簽證,移民局都有可能在系統內查詢到。一旦被移民官發現申請人隱瞞事實,不僅目前的簽證申請被拒,嚴重的可能被記錄進被禁止入境加拿大的黑名單。 因此,針對楓葉卡即將過期的申請人,一定要注意及時續簽,更不要弄虛作假或者隱瞞事實,否則將會給自己帶來非常不必要的麻煩! 其實,針對移民監沒有住滿無法成功續簽楓葉卡的申請人,如想要重新回到加拿大生活,可以由持有PR身份的配偶或者父母來擔保自己,申請配偶子女團聚移民。不過在申請團聚移民的時候,一定要非常嚴謹地去證明自己和擔保人的關系是合法的,如果申請人僅僅是為了獲得一個加拿大身份而不是真正的團聚,即便是真實的婚姻關系,移民局也有理由拒絕其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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