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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CIC更新了持有超級簽證在加拿大居留期期限了!原來持有超級簽證的訪客在每次入境加拿大的時候可以獲得最長兩年的停留期,新政規定,如果在停留期滿前申請延期居留,可以獲得延期一年。
這一更新讓超級簽證的性價比大大提高!
對于準備長期居住的父母長輩來說,這是一個極大的好消息
加拿大移民部于2011年底推出超級簽證,是針對境內永久居民父母和祖父母的。超級簽證有效時間可長達10年,獲簽者每次留加時間最長24個月,且在此期間不必刷新簽證。
但由于辦理超級簽證需要體檢+購買保險,再加之如果入境時蓋章不單獨注明日期,停留期限只有半年。相較于普通探親簽證,便利程度有限。
但此次更新增加了一年延期,讓超級簽證變得更為實用。
超級簽證申請要求
1.申請人需有他們與加拿大境內擔保人的(他們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關系證明。例如:兒童或孫子出生證明的復印件;
2.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曾購買為期1年、最低10萬元保額的私人醫療保險(所有人均必須申請),可用于在加拿大看病、住院及如果需要轉送回國治療的費用。
3.加拿大境內的擔保人必須達到收入方面的要求。
4.申請人必須通過體檢。
5.如果申請人滿足訪問期間在加拿大臨時居住的要求并提供額外的必要文件,就可以獲得超級簽證。
超級簽證和普通探親簽證的區別這兩種類型的簽證差別在哪里呢?我們之所以將超級簽證與探親簽證做對比,是因為這兩種簽證的的主要使用人群都是子孫輩在加但本人在國內的父母。
1.子女身份
對于申請父母探親簽證,申請人子女不一定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長期在此生活,比如留學、工作。但對于超級簽證,申請人的子女卻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2.簽證有效期
這一點上,兩種簽證是相同的。都可達到10年,申請人可以申請單次或多次往返。
3.每次入境停留時間
對于申請父母探親簽證,每次入境由移民局官員批準可停留時間,一般在半年左右。但對于超級簽證,原來每次最長可在加停留2年而不需要更新身份,現在,可以再申請延長一年,也就是說可以最長待3年!
4.移民傾向
和探親簽證等其他簽證相比,超級簽證的審核并不看重申請人的移民傾向,也就是與原居住國的聯結關系。普通探親簽證的申請人通常會被要求遞交房產存款,國內的親屬配偶證明等文件以向簽證官員證明自己在逗留期結束后無意長期停留而回返回居住國。
因此,超級簽證也適合移民申請遞交后處于等待期的父母,以及申請普通探親簽證失敗的父母(前提是在加子女/孫子女需是加拿大公民或是永久居民),超級簽證的申請都會為他們帶來很好的效果。
5.收入要求
在邀請一方的收入要求上,二者也存在一些差別。普通的父母探親簽證申請雖然需要在加邀請方遞交收入證明,但是并沒有做出收入上的要求。通常在加工作的子女需要出具可靠的收入及財政狀況證明,如加拿大稅務總局出具的稅單(NOA),顯示收入情況的雇傭證明信,工資單,銀行對賬單,執業專業人士出具的薪酬支付報表或財務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