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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關公民入籍法案C-6的修改,好事多磨,眾議院三讀通過之后,送交參議院審核,參議院三讀之后又提出一些修正案,于是又得回到眾議院,通過之后再送參議院……。然而這個好事多磨畢竟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經歷了1年4個月的反復,在加拿大國慶150周年到來之前,有關公民入籍的修改法案C-6最終獲得了通過并獲得皇室御準。
在此C-6法案之前,還有保守黨2014年推出的C-24法案,雙方來回拉鋸。C-24與C-6,方向是截然相反的:保守黨推出C-24,入籍條件大幅加難、申請費用大幅調高、居住時間加長一年、入籍之后還有可能失去身份。自由黨的C-6法案,撤銷了C-24的大量內容,有的甚至比之前更為靈活。

C-6由前任移民部長麥家廉提出,之所以在360多個政府議案中排在第六位,說明自由黨政府在上任之后,迅速履行競選時的承諾,在提出減免個人所得稅法案之后,向國會提交了這一修改法案。
6月9日,現任的移民部長胡申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感謝參議院為審議C-6議案所付出的辛勤工作。政府依然致力于及時通過這一法案。對于參議院所提出的三條修改內容,胡申表示政府將部分接受、部分拒絕。第一,參議院修正案中提出允許未成年兒童獨立于父母申請公民,自由黨政府支持。第二,參議院提出將必須經過語言和知識考試的年齡上限從C-6原法案的54歲提升到59歲,政府不同意,認為這不符合自由黨政府讓合資格的移民更容易入籍的初衷。第三,參議院提出對于發現造假的申請人,可以繼續保留永久公民身份,政府拒絕。

為了C-6,雙方議員還是蠻拼的
據國會記錄記載,6月12日晚上,加國眾議院大廳里燈火通明,一些國會議員在這里“挑燈夜辯”,雙方議員加夜班辯論C-6法案,辯論頗為熱烈,有的議員甚至抱怨這個老樓里空調太差,令西裝革履的男議員們感覺大廳太熱…。為了這個C-6法案,議員們還是蠻拼的!
也許是為了表達反對情緒,一位保守黨議員在辯論上發表了長篇巨作的講話,滔滔不絕超過兩個小時,多次引起其他議員發出程序性動議打斷,一時是有人質疑該議員是否要發表5小時的演講,一時有人質疑現場的聽眾是否足夠法定的最低人數,一時又提議午夜12點前會議必須結束……。保守黨議員對C-6議案中的多項內容都表示反對,無論是居留年限、考試年齡、還是剝奪公民權的問題。
6月13日,眾議院對C-6進行投票,214票贊成,92票反對。陣營再次涇渭分明:一邊是保守黨,清一色反對。另一邊是其他四個政黨,全都投票支持。6月15日參議院再度審議,以51對29票通過。C-6法案最終于6月19日晚獲得皇室御準。

多項新規方便移民入籍
自由黨政府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對公民法的修改,體現了政府的決心,政府致力于理順公民入籍程序、加強該項目的完整性、并取消該公民法對雙重國籍人士區別處理的一些條文。對公民法的一部分修改,從御準之日起即可生效,而有些需要在后續之日生效,以保障所需的規則更改和政府部門的前期準備工作到位,從而給申請者一個平穩的過渡期。
1.即時生效的內容包括:
取消二等公民:前朝政府制定的C-24法案規定,對于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政府的部長有特權,可以在個人被判有一些罪案時剝奪加拿大公民的身份。新制定的C-6法案取消了上述規定,但是如果申請者被發現造假等,政府依然有權剝奪公民權。
保守黨指責說,在C-6法案之下,被定罪恐怖份子的雙重國籍加拿大公民,怎可依然保留加拿大國籍?這豈不是在獎賞恐怖分子?但是他們沒有講清楚的是,C-6法案并不是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如果經過移民入籍的加國公民被指控犯有罪行,他們將受到加拿大司法體系的懲罰,“待遇”與其他觸犯法律的加拿大公民同樣。相反,原先的C-24法案給加國公民分成了兩個級別,其中一個級別的公民隨時有可能失去自己的公民身份。
“二等公民”的體制,在移民之國的加拿大不應該有立足之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自由黨競選時的理念,一個加拿大人就是加拿大人(a Canadian is a Canadian is a Canadian)。一個公民身份即意味著享受加國的權利和福利,也意味著接受加國的義務,這個身份不應該因為你的出生地而分為二等。C-6法案保障所有的加拿大公民獲得同等的對待。
取消入籍后居住限制:C-6法案之下,申請者不必做出承諾意向,在入籍后必須居留在加拿大。給那些因為工作或個人原因需要在經常出入國境的加國公民更大的靈活性。
2.2017年秋季生效的內容:
居留時間更寬松:前朝政府出臺的C-24,將原有的4年住滿3年,改為6年中住滿4年,獲得永久居民4年后才能申請。而新的C-6法案縮短了入籍所需居住時間,改回5年里邊住滿3年,比C-24實施之前更加靈活。同時取消了每一年中必須住滿183天的要求。報稅期限也與居留期相同。
留學打工可計時間:C-6法案增加新的內容,申請人以臨時身分(如工作或留學簽證)居住在加的時間,也可以用半數算作居留年期,最高可計一年。方便很多留學生轉移民的人士。
縮短語言考試年限:C-24之前,凡是在年齡在18歲至55歲以內的移民入籍,需要通過語言考試。C-24將年齡限制拓寬到14歲至64歲。而自由黨提出的C-6法案又將年齡限制恢復到18歲至54歲,54歲以上的人今年秋季之后可免于語言考試。
大部分新移民的主申請人,都應該是在中青年的階段。但是對年齡上限的新移民來說,語言考試可能構成頗大的學習障礙。正好卡住的是很多隨主申請人移民的老人,他們不應該受到語言能力的懲罰,自由黨政府將語言考試的上限年齡放低,讓移民體制更加公平。3.2018年初生效的內容:
新法對取消公民資格的程序做出適當加強,大多數案件將由聯邦法庭做出決定,而只有少數個別案例可由政府部長決定,這一改變大幅縮小了部長的權力,從而增強這一過程的程序公正性。
移民部長胡申表示,歷史經驗證明,移民入籍成為公民之后,有更大機會在這個國家取得更大經濟成功、為加國社會做出更大貢獻,因而為我們共同的繁榮做出貢獻。加拿大之所以強健,正是因為加國人民的多元化;而加拿大之所以多元化,正是因為長期以來我們以接納、友善和歡迎的態度對待新移民。在這一理念下,C-6提出變法,為合格的移民入籍掃除障礙,保障入籍程序的公平、健全而靈活。
來源于《紅楓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