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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申請楓葉卡續卡或提交入籍申請后來到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咨詢。他們在提交給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CIC)的申請中注明他們“在加拿大”的時間,之后他們收到CIC的回復,要求他們提供資料證明在加拿大的這段時間,這個流程叫做提供“居住證明”。
在很多的案例中,他們自己“匯報”的在加拿大的時間與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的個人入關記錄并不相符。有些人可能感到吃驚,但CBSA記錄每人每次的出入境記錄。
有些人只是猜測一個他們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其他人在表格里和居住計算器上輸入了錯誤的時間。他們或者只是不小心或者試圖在居住時間上誤導政府。如果有任何不符,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之前叫CIC,會要求申請者完成一個居住問卷并且要求有力的支持文件來證明他們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
在移民和入籍文件里提供虛假信息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法律也禁止任何對事實的未提及,如果這個未提及“直接或間接誤導或隱瞞該事件相關的事實,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在執法過程中的錯誤。”
而指導他人做虛假或錯誤陳述也是嚴重犯罪。以下是移民和難民保護法(IRPA)中的相關章節。
指導做虛假陳述
126 任何人故意的指導,引導,教唆或者試圖指導,引導,教唆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誤導或隱瞞該事件相關的事實,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執法過程中的錯誤,都是犯罪行為。
127 任何人在知情的情況下都不可以
(a)直接或間接誤導或隱瞞該事件相關的事實,并且造成或可能造成在執法過程中的錯誤。
(b)直接或間接的,用各種方式,交流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或聲明,意圖引導或阻止移民,或:
(c)拒絕宣誓或者聲明,或,在可能的情況下,在調查過程中,或執法過程中回答問題。
2001, c. 27, s. 127;
2015, c. 3, s. 115(F).
128 與126條和127條相悖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并且(a)已經經訴訟程序定罪,處以不超過12萬加幣的罰款或不超過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并罰,或:(b)經簡易訴訟程序定罪,處以不超過5萬加幣的罰款或不超過兩年的監禁,或兩者并罰。
對指導別人做虛假陳述,或對公民和移民文件隱瞞或提供錯誤信息會有潛在的非常嚴重的懲罰措施。
在公民和移民文件上提供不正確或錯誤信息來對婚姻,離婚,是否有孩子或犯罪記錄進行隱瞞的,會面臨失去楓葉卡甚至國籍的嚴重風險。也可能會被罰款甚至被送進監獄。
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遵守法律并且正確的準備公民或移民表格,以自己最大的能力來提供準確和完整的信息。一個地址或日期上的微小的錯誤很可能不會引起什么問題。但是一個在日期上的嚴重的錯誤或遺漏可能會造成對申請的重審或引起長時間的延誤,也可能引起其他更嚴重的后果。
所以最好在提交公民或移民表格之前咨詢符合資質的專業人士。在提交不完整或不正確的申請之前最好把問題都解答清楚。在匯報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的問題上需要特別小心,不然可能會面臨非常嚴重的后果。
來源于《紅楓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