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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勢待發的塔州,將在明天8月4日12:00pm(周三)正式開放申請。作為全澳491配額第三大州,塔州勢必要掀起一番波動。本財年塔州州擔總配額為3300個,其中1100個190和2200個491,新財年預計會用500個配額繼續審理上財年還沒有審理完結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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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州政府不同,塔州州政府在審核州擔保申請的過程中,不太看重成績和EOI分數,而更加關注申請人在塔州能否有高技能職業的就業機會。 新財年優先審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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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ority 1-醫療健康、專職醫療健康、科技、基礎建設、工程等,相關職業評估及就業;
Priority 2-從事TSOL列表(塔州緊缺專業)相關的行業,相關職業評估及就業。其中包括機械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師,廚師,主廚,幼兒教師,社工等多個行業;
Priority 3-其他在ANZCO 1-3級別的技術移民或經營需雇傭本地員工,并為本地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會計,IT,翻譯均在此列;
Priority 4-小生意類別
1.生意需要在塔州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
2.必須是獨自持有(100%占股)
3.不可以是pizza店,壽司店,按摩店,服務站等低技能行業
注意,小生意類別僅針對未在塔州讀書,而直接在塔州運營生意來申請491的同學。如果是塔州的畢業生運營生意,并沒有上述嚴格的要求。
Priority 5-所有其他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具有與塔斯馬尼亞州需求相關的技能或培訓,并且能夠通過技術就業為塔斯馬尼亞州做出真正的貢獻。
在實踐中,優先級1-3的申請人將不斷得到批準和提名。如果有足夠的配額名額,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定期被提名。鑒于可用的提名名額有限,優先級4和5的申請人在其申請被審議后的幾周內可能不會收到結果。
2021-22財年提名要求略有變動,總結如下:
第1類:畢業生類別——再次聲明工作不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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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和工作并非此類別申請人的必備要求,但在下列情況下受雇或經營生意會在州政府的評估中予以考量,成為申請人的加分項:
1、雇主已建立并在塔斯馬尼亞州經營至少 12 個月,受雇時間已超過 3 個月
2、申請人擁有的企業已經營至少 6 個月
3、如果候選人在提交提名申請前至少 6 個月在乳制品、肉類、住宿、物流或農業行業受雇,則應完成至少 Cert III(或相同水平的) 的相關行業培訓
政策變化:基本要求沒有改,依然邀請全部職業。會計、IT、工程、市場、翻譯、QS、ET等所有職業全部邀請。并且州政府再次強調作為最低標準,工作不是必須的。
第2類:工作stream(491&190)
如果有TSOL相關工作和對應職業評估,申請491類別時工作長度可縮短至3個月,其余職業,還是6個月最低要求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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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證明在塔斯馬尼亞定居的真實意圖,目前持有臨時技能短缺簽證(482 類)并且在塔斯馬尼亞州的擔保雇主工作不到 12 個月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其當前擔保雇主的支持信。
在塔州積極經營的成熟企業通常應具備:
-永久商業標牌
-活躍/持續的在線廣告和營銷
-以塔州的地址作為注冊地址
-本地固定電話的聯系電話
-非“臨時”或“虛擬”的辦公空間(非住宅地址,包括公司/共享辦公室),以及
-正式員工在指定營業地點。
半技能就業——通過行業培訓展示發展前景
在與雇主一起工作期間接受一段時間的行業培訓可能會展示低技能就業的職業發展前景,或證明現有的能力是別人無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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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 AAT/聯邦法院審查的過渡簽證持有人
塔州移民局將接受在AAT或聯邦法院審查被拒簽或取消決定的候選人的申請,但在申請人能夠證明有能力離開澳洲、提交技術簽證申請并在不久的將來返回澳大利亞之前,塔州不會確認提名。這需要滿足:
- 獲得允許離開澳大利亞的過渡 B簽證
- 簽證允許進入新西蘭(或任何其他"travel bubble"國家)在運作時的證據
- 如果無法前往"travel bubble"國家,則要求符合澳大利亞政府的出入境豁免標準,并包括:
1、目前雇主的一封信,承認他們將離開澳大利亞提出簽證申請,他們在簽證和旅行豁免處理期間的缺席可以延長和無限期,他們的就業仍然可用,在返回,
2、旅行安排的證明。
在這種情況下,被提名者需要提出新的提名申請,不能保證會批準進一步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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