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州】關于過橋簽證持有者進行塔州州擔提名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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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州政府最新通知
之前對于持有過橋簽(A/B/C/E)的上訴申請人,塔州會要求他們提供解釋,說明州擔獲批后的安排,因為他們不能在境內遞交簽證申請。澳洲實施禁令后,許多申請人進出兩難,除非獲得豁免。
因此塔州決定,從2020年4月2日起,他們將正常處理持有過橋簽證遞交的州擔申請,可能有以下三個結果之一:
? 州擔最終沒有獲批的將被告知結果,并且在取消旅行限制之前不得重新申請。
? 州擔成功獲批且沒有S48條法規限制的申請者將被告知其結果。
? 持有過橋簽的AAT或者聯邦法院上訴申請人的申請將被暫停審理,在取消旅行禁令后,塔州將與申請人聯系以獲得最新情況(比如當前居住地和就業詳情等,如適用),然后據此完成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