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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1月16日起,新偏遠地區政策正式上線,除了新推出的491和494簽證以外,最受到關注的就是后續轉191永居簽證(將于2022年11月16日上線)的條件了。
大伙兒已經知道,491/494轉191永居的最低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與臨居技術移民收入門檻 -TSMIT保持一致,目前是53,900澳幣。
一直以來大家對于這個taxable income都存在非常大的爭議,對taxable income的定義如何或者說包括哪些收入,有的人不是很明白。
根據澳洲移民協會MIA最新確認的消息,轉191永居中的taxable income定義將與Income Tax Assessment Act 1936相同,即:
taxable income = assessable income - allowable deductions

其中assessable income代表所有”應申報收入“,包括薪水工資,差旅和衣物等津貼,銀行賬戶的利息,股息以及投資和租金等其他收入。
allowable deductions代表"可退稅的部分",這部分一般與工作直接相關,比如交通差旅費、家庭辦公支出等等,具體請查看ATO官網。
所以要想讓taxable income高一些,除了工資收入之外,有條件的可以往銀行多存點錢賺利息,或者尋找合適的投資,或者收收房租等。
這樣一來,轉永居的收入問題就不用擔心啦!只要滿足5年內有3年達到要求,491/494轉191永居就妥妥滴OK啦!快快咨詢飛克移民把491/494簽證辦理起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