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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澳大利亞移民局發布了新的雇主擔保類簽證TSS修改法案,新政將于3月18日(本周日)正式生效。這也預示著原457雇主擔保簽證(Temporary Work Skilled Visa)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482簽證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 Visa,Subclass 482)。


新政頒布后,3月18日將成為新舊雇主擔保類簽證審批的分水嶺。在3月18日前遞交的雇主擔保申請人,將仍按原政策審理;現有457簽證持有者遞交的提名申請,將仍按原政策審理。
與原457雇主擔保簽證一樣,TSS 482簽證的申請人同樣都需要雇主先獲得擔保資格,并由雇主申請職業提名。雇主擔保永居簽證186和187也如之前公布的一樣,大幅度提高了申請要求。
此外:
1)TSS簽證提名申請人,須在指定的職業或相關領域工作至少2年,薪資不低于澳洲該職位的平均行業水平;
2)提名該職位的雇主需強制執行勞動力市場測試(Labor Marketing Test), 即雇主證明其在擔保申請人前曾試圖招聘本地勞工未成功;
3)短期職業列表STSOL中的申請人可獲得最長2年的工作簽證(有國際貿易協定護照持有人除外);中長期職業列表MLTSSL中的申請人可獲得最長4年工作簽證,工作3年后可申請轉為PR;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原文里移民局對于職業在Short-term list上的職業轉186(PR)留了一道門縫,如果申請人符合移民部長在法律條例單獨列出的情況也可以轉永居,不過該法律條例尚未推出,具體要求并不明確;

4) 如果TSS簽證申請人的工作職位或“目的”不真實,移民局可根據S116條款取消簽證;
5)對于短期職業列表的482申請人,移民局正式引入了類似學生簽證的GTE條款(真實短期居留),移民局會有很大的權力考慮申請人的簽證歷史、個人背景來評估申請人是否有移民傾向,如果有則會被拒簽;
6)雇主擔保移民186以及偏遠地區雇主擔保移民187簽證的Direct Entry Stream要求更改,提名職業必須在中長期職業列表MLTSSL,另外187增加了類似186的3年工作經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