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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新西蘭創業移民還是投資移民,不論是投資資金10萬紐幣還是300萬紐幣,在投資之前,必須向移民局解釋投資款的合法來源,解釋來源主要有以下途徑:
一 ,最常見的申請人的工資和分紅:
證明此部分收入可以由地方稅務局開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是法人的情況下,公司的盈利需要以分紅的形式分配給個人,并且也需要繳納稅款的證明。同時,還需要提供公司的工作證明以及工資銀行流水。
二 ,房產增值也是解釋大額資金的重要方式:
房產可以是已售房產和未售房產,兩種方式都需要解釋購房款的來源。其中已售出房產需向移民官證實申請人合法售賣具有房產證的房產,并提供相關的買賣合同、契稅、發票以及賣房款銀行入賬的對賬單;未售房產需要提供由有相關資質的機構提供的房產評估報告即可,待獲得移民局批準后,售出評估的房產即可。另外,房產如有抵押情況,是不可作為申報資產的。
三 ,父母或者親屬贈予資產:
和申請人的資產證明方式相同,父母贈與的房產或資金需要證明父母當年購房款和父母贈予現金的資金來源,歸根究底還是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由于每個申請人的背景不同,資金積累方式當然也千差萬別。根據申請人的自身背景量身設計資金解釋方案才是正解。資金有多種存在形式,來源當然也有多種途徑。上面提到的常見資產形式,如現金,房產,贈予;和不常見的資產形式,如股票,期權,無形資產等都是可以作為投資移民的資產存在形式。資金的解釋方案需認真了解每一個申請人的背景,根據個案不同(如個人,家庭以及生意的背景)設計資金方案,注意文件的邏輯性,證明資金來源一點也不困難。
此外移民局還要求提供所有資金轉移過程中的原始匯款單據解釋資金如何從申請人個人賬戶匯出境外,以證明轉移出的資金和轉移入新西蘭的資金是同一筆資金,轉移環節中任何不清楚的地方都不能被接受。更多有關新西蘭商業移民項目問題,歡迎向小編咨詢。





